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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民话语权看公民新闻的发展

发布时间:2012-01-10  来源:新华网-《新闻爱好者》杂志  字体大小[ ]

  张金桐 郝治丽

  摘要:公民话语权与公民新闻有着天然的内在联系,公民话语权催生了公民新闻,公民新闻的发展促进了公民话语权的实现。但是,公民话语权缺失影响了公民新闻的发展。本文通过梳理公民话语权面临的困境及其对公民新闻产生的影响,探究公民话语权实现的路径,使公民新闻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关键词:公民话语权 公民新闻 公信力

公民话语权与公民新闻

公民话语权是公民所拥有的表达自己意愿和利益需求的权利。在利益多元化的社会背景下,利益格局剧烈碰撞,利益主体均需通过话语权这种表达机制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目前,以占有大量资源为特征的强势群体与以拥有大量人口为特征的普通民众之间的利益冲突最为激烈。强势群体凭借他们掌握的资源、拥有的能力、身份等,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处于优势地位,而处于社会边缘的普通民众,他们掌握的资源较少,能力有限,虽然他们都被赋予了表达意愿和利益需求的权利,但是话语背后权力因素的影响,强势群体势必拥有比普通民众更多的表达空间和渠道,他们的话语更容易被倾听、被关注,而成为社会主流话语。普通民众的话语在主流话语的掩盖下,很难被发现,他们成为沉默或失语的一代。

公民新闻是“公民个体或群体搜集、报道、分析和散布新闻或信息的行为,旨在提供一个民主社会需要的独立、可信、准确、广泛及其他信息”①。以上定义里的所谓“公民”,是特指以往没有机会参与媒体专业运作的普通人。随着社会、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公民话语权赖以存在的外部环境日益宽松,公民的主体意识不断提升,参与公共事务决策的要求越来越强烈,而表达渠道和保障制度建设的滞后越来越不能满足公民强烈的话语需求,一场公民话语权的革命蓄势待发。媒介技术的革新与现代通信技术的发展首先为公民话语权的实现打开了一个缺口,借助互联网即时、公开、平等、互动的平台,公民可以自主地发布信息、发表评论,由最初的网络评论、论坛到博客、播客、公民新闻网,公民发表意愿和利益诉求的形式不断丰富和发展,公民成为真正的信息、新闻传播者,公民新闻应运而生。公民新闻的产生标志着公民作为信息、新闻传播者的角色出现,他们将拥有更多表达自己的意愿、建议和诉求的机会和空间,借助网络优势,公民言论在短时间形成强大的舆论场,引起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关注,影响事件的解决或民主决策的进程。可以说,公民新闻成为公民实现话语权的一种有效途径或方式。

由此,我们可以厘清公民话语权与公民新闻的关系:公民话语权催生了公民新闻,更确切地说是公民话语权缺失为公民新闻萌发提供了土壤;反之,公民新闻确立了公民信息传播的主体地位,也更好地促进了公民话语权的实现,二者有着天然的内在联系。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公民新闻从公民话语权的母体里一产生出来就带有先天的缺陷,即公民话语权的缺失。公民话语权的缺失势必影响公民新闻发展的进程。

公民话语权缺失对公民新闻发展的影响

话语主体素质偏低,降低公民新闻的真实性。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教育的广泛普及,公民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文化素质不断提升,但是由于地域、区域、城乡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西部、偏远乡村等局部地区的教育普及程度、教育质量仍然落后于全国平均教育水平,长期生活在这些地区的群众因受教育程度偏低,他们中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低、自身素质不高的问题,他们没有认识到自己作为国家的主体和主权者而存在,更缺乏对自己所享有的权利、能行使的权力的认识和了解。处于社会边缘的他们很难得到与自身利益相关的信息,也很难通过顺畅的渠道发表自己的言论,成为沉默或失语的群体。公民话语权缺失对公民的影响是:公民长期缺乏表达,失去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公民积攒的怨气、愤怒无处发泄,当有了发泄的渠道时,他们就像泄闸的洪水,更多地倾向于用非客观甚至夸张的方式疏泄心中的淤积,所以网络上充斥着一些激进、报复性的言语,甚至是虚假、不负责任的信息,以及个人隐私揭露、人身攻击,尤其是一些人肉搜索打着反腐败和揭露社会丑恶现象的旗号,使网络舆论蜕变为令人生畏的舆论暴力,公民新闻的真实性也因此受到社会各界的质疑。

公民政治话语匮乏,削弱公民新闻的影响力。公民受儒家政治文化中形成的“君权至上”的价值准则支配,缺乏权利本位观念和权利维护观念,对自己的权益表达缺乏自觉性。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普通民众在物质上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满足,精神文化需求也随之增长,尤其是公民意识觉醒,公民自觉要求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愿望增强。但是在社会发展中,他们远离政治中心,政治参与机会少,利益诉求和建议表达仍然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政治影响力低。加之公民的政治言语“空洞、僵化和缺少灵活性”②,增加了公民政治参与的挫败感,进一步削弱了公民在民主决策中的声音。公民在政治话语缺失的情况下,趋向于诉诸媒体,希望通过媒体传达自己的意见、看法。但是,媒介资源分配、使用等存在社会阶层的不平等和不均衡,普通民众被排除在媒介话语之外。“在媒介话语中,他们总是处于被动地位,其主体地位在无形中被剥夺了,其话语空间在无形中被侵占了……他们的话语被限制、被扭曲、被推向社会的边缘。”③这些原因致使公民对时事政治介入少,相反,社会或娱乐信息报道多,泛娱乐化、低俗化现象严重,无形中降低了公民新闻的影响力。更甚的是,涉及与公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政治、公共事件,公民以其极为敏感的神经断定是管理者的过失,于是网络上风传着偏激、片面、随意的言论,甚至是谣言、污蔑,引发了社会对公民伦理道德的争议,以及法律侵权问题的讨论,这些都使得公民新闻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极低。

公民表达渠道不畅,影响公民新闻的持续性。公民参与制度、组织制度、法律制度建设跟不上公民话语诉求的发展。其中,公民参与是指公民通过诸如征求意见、听证制度、公众反映或讨论等渠道,参与或影响政府公共政策或公共事务的行动。由于参与机制不够完善,使公民的参与领域不够广、参与程度不够深、参与积极性不够高,在重大公共和政治事件决策过程中出现公民失语现象。再者,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和完善各式各样的能够代表公民利益、反映公民诉求的社会组织。仅凭公民个人或小群体的能力,他们所发出的声音很难被重视。还有,公民的话语权没有外化为法律形式,也就是说,法律体系没有将普通民众自由地表达意愿、反映民意的权利落到实处,公民话语的影响力和实现力低。在公民通过体制内渠道的利益诉求收效甚微的情况下,公民趋向诉诸体制外、非理性的甚至是非法的方式唤醒政府和社会对他们话语的关注。虽然公民新闻出现,公民记者掌握了信息发布、言论表达的主动权,但他们更多的是凭借对网络话语表达一时的好奇与兴趣在参与信息、新闻的报道,这种短暂的热情会在公民话语空间没有完全拓展和制度、法规保障不完善的现实环境中很快消退,公民新闻的持续发展值得担忧。

通过公民话语权的实现促进公民新闻发展

公民话语权的实现面临着话语环境和话语主体自身的困境。我们在看到困难的同时,也应该积极探索公民话语权实现的路径,我们认为扫除公民话语权实现的障碍离不开政府、传统媒体、公民的努力,只有三方共同发力营造公民话语权实现环境,才能更好地引导公民新闻发展。

完善制度保障,保证公民新闻有序发展。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表达权”在这次大会上首次被写进党代会报告,与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成为公民四权。这说明国家和政府已经意识到保障公民话语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公民话语权的实现任重而道远,就政府而言,应该积极投身于保障公民话语权的制度法规建设:畅通原有民主渠道,同时为公民参政议政提供更多的空间和机会,比如开通人大、政府、传统媒体与民众有机互动的网站,增加与民沟通的互动平台,提高公民话语进入政治系统的效率和便捷性;疏通公民法律诉求通道,改革不利于公民话语权实现的法律制度,如“同案不同审”制度等。同时,加强公民言论自由权保障,打造公民自由言论的合法网络平台;建立代表弱势群体利益的组织机构,不断完善组织制度,使弱势群体的声音通过组织代言掷地有声,得到关注。值得注意的是,保障公民话语权的制度建立和完善过程也应该是政府执政观念转变的过程,政府应紧抓时机加快由管理型向服务型政府转变,以更开明的态度广泛地吸纳公民的意见、建议甚至是批评,开创就公共治理问题与公民展开充分对话、协商和讨论的和谐局面,最大限度地发挥公民在参与政治、公共领域方面的积极作用。

这样,在公民话语权得以保障的社会、政治环境下,公民求诉有门、求诉有道,公民求诉也会快速地被关注,因渠道不畅带来的公民怨愤、仇恨无节制地抛向网络而引发的道德、法律侵权现象也会减少,公民新闻才能向着公民参与方式正常化、表达理性化的方向发展。

改变话语格局,引导公民新闻健康发展。实现话语格局的颠覆性变革,掌握着社会话语表达权的传统媒体应当发挥重要作用。传统媒体首先应该重新认识自己启蒙社会、开启民智的职责,通过提供准确、及时、权威的资讯,帮助公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价值观;其次,传统媒体应该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准则,更多地关注民生,反映民意,增加公民话语的力量。正如纽约大学新闻系教授JayRosen指出的:“新闻记者不应该仅仅报道新闻,新闻记者的工作还应该包括这样一些内容:致力于提高社会公众在获得新闻信息基础上的行动能力,关注公众之间的对话和交流的质量,帮助人们积极地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告诉社会公众如何去应对社会问题,而不仅仅是让他们去阅读或者观看这些问题。”最后,传统媒体要充分利用媒体资源,开通多种渠道与民互动,拉近与公民的距离,将传统媒体打造成真正为民服务的平台。

事实上,传统媒体在教育公民、反映民意、引导公民正确发言的背后,是它对公民新闻兴起对其传播主体地位所造成冲击的积极应对。《成都商报》的“QQ记者”以及“公民新闻”板块的设立就是传统媒体对公民新闻的实践,它的意义在于:公民通过与媒体长期合作,提高了参与意识,培养了媒介技能;公民参与新闻报道的各种规章制度使公民记者的媒介素养得到提升。所以,公民新闻的健康发展需要一批像传统媒体从业人员这样谙熟新闻运作和新闻管理规律的集体的正确引导。

提升公民素养与能力,促进公民新闻可持续发展。公民素养的提升也是实现公民话语权、促进公民新闻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公民应该自觉地承担起发展自身的义务。首先,每个公民都应该学习文史和科学知识,逐渐培养起适应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各种素养,树立起真正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其次,作为网络时代和信息时代的公民,我们被媒介提供的信息包围着,公民还应该在积极关注社会和现实生活的过程中,努力提高自己获取信息、分析信息、理解信息的能力。我们只有对媒介信息批判式地认识,才能更加清晰地认识我们的社会,只有清晰地认识我们的社会,我们才能知道我们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公民新闻才能承载着社会的、历史的重任渐行渐远。

注 释:

①ShayneBowman&ChrisWillis:WeMedia,http://www.hypergene.net/wemedia/weblog.php?id=p36

②玛丽·格伦顿:《权利话语——穷途末路的政治言辞》,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27页。

③卫夙瑾:《大众传媒与农民话语——从农民工“跳楼秀”谈起》,《新闻与传播研究》,2004(2)。

(张金桐为河北经贸大学人文学院副院长、教授,南开大学文学博士;郝治丽为河北经贸大学人文学院2010级新闻学硕士生)

 

人民参政网摘编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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